奔驰宝马游戏大厅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
第一章 评选目的
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教学中心地位,充分调动教学第一线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;鼓励教师积极投身于教学工作,投身于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,努力提高教学质量,学院特设立“优秀教学质量奖”,对授课质量高、讲课效果好的一线任课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。
第二章 评选对象
第二条 凡在我院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满两年的教师均可申报评奖。
第三章 评选条件
第三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,坚持在教学第一线直接从事教学工作,爱岗敬业,团结协作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。
第四条 服从教学需要,积极承担并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,近两年教学工作量饱满。
第五条 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和良好的群众基础,近两年内教学质量评价分值排名均位于本二级学院前20%;或位于前30%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(一)近两年内获得校级(含校级)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且为第一完成人。
(二)近两年内所主讲的课程被评为校级(含校级)以上精品课程。
(三)参加学院青年教师会讲比赛并获一等奖。
(四)近两年内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或科研论文获得省级(含省级)以上奖励。
(五)近两年内所指导的学生在学科、科技或体育竞赛中获得省级(含省级)以上奖励。
第六条 近两年内未发生教学事故,未受过其他处分。
第四章 评审程序
第七条 凡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,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。各二级学院审核后根据学院下达的推荐指标数向教务处推荐。
第八条 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。
第九条 学院审核批准。
第五章 评审周期与名额
第十条 优秀教学质量奖每两学年评选一次,申报时间为当年的六月中旬。每次表彰名额控制在全院教师数的5%左右。
第六章 奖 励
第十一条 凡获得优秀教学质量奖的教师,由学院在当年教师节庆祝大会或教学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,并将获奖情况记入个人业务档案,作为评优晋职的参考依据。
(盐师院教〔2016〕5号文件)